住宅验收违规入”黑名单”,门窗等室内防水列入验收范围
浏览量:1272 发布时间:2021.01.14关于买房,你动用了几个钱包?花了多大的代价?还是说依靠自己的能力买房还贷?
更可怕的是,验房的时候再遇到一些糟心事,俗话说“收房不会验房,装修等于白忙”。
为最大限度减少房屋质量问题,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试行)》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参建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为抓手,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隐患,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质量标准,为“青岛建造”行业品牌奠定质量基础。其次,要求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降低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对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或者存在工程质量方面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与失信行为的,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自2021年3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主要使用功能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分户验收包括户内验收(非全装修/全装修)和公共部位验收
主要包括12项检查内容
1、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2、门窗工程质量;
3、栏杆、护栏质量;
4、防水工程质量;
5、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6、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质量;
7、室内电气工程质量;
8、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
9、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10、屋面、外墙面施工质量
11、楼(电)梯、通道、地下室等公用部分的使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等
12、其他
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住宅,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1.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向建设单位提出分户验收申请。
2.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责任人共同制订《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3.实施现场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应当逐户、逐间、逐段进行。分户验收的各个关键环节留取照片,应包含体现户内全景的照片,照片应有房号、时间、验收内容等水印,可以一张照片体现多项验收内容,验收过程宜全程开启照明设备,并按户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4.分户验收发现不合格的问题,应作标签留痕,分户验收工作小组应当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应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5.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统计汇总每户分户验收和公共部位分户验收情况,形成《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相关负责人签字,其中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加盖个人执业印章,汇总表应加盖各单位公章。《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应根据质量公示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悦居截取了《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中有关防水验收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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