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楼面增加设备承载力鉴定规范标准
浏览量:538 发布时间:2021.03.25厂房楼面增加设备承载力鉴定规范标准
厂房新增设备,特别是中大型设备,是一定要做好厂房承重检测的,不同的厂房或建筑物的楼板承重能力是有不同上限的,特别是年限长久的建筑物,以前设计时荷载上限不一定适合现在这个年代使用,做好厂房承重检测有效的知道荷载是否达标,是否有安全问题,保护好生命财产安全。
1、我们要在厂房二楼安放动力设备。设备尺寸为1254mm×1687mm=2.115平米。设备自重1700KG。该设备为4脚支撑。
厂房设计载荷为600KG/平米。跨距为8m×9m。请问我能将此设备放在此楼面上吗?
理论上不可以,因为单位面积每个脚的荷载都超过600,实际上可以在设备支脚上加铁垫片。这样保险设备接地又好。厂房楼面的固定设备,新建前应纳入设计,尽管设备尺寸有2.11平米宽,其基础不一定有这么宽,它仍然是集中荷载,况且还可能有震动。如果是后来增加的设备,好应请专业的房屋检测鉴定机构出具房屋鉴定报告。
楼面活荷载
1 楼面在生产使用或安装检修时,由设备、管道、运输工具及可能拆移的隔墙产生的局部荷载,均应按实际情况考虑,可采用等效均布活荷载代替。
注:1)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包括计算次梁、主梁和基础时的楼面活荷载,可分别按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确定。
2)对于一般金工车间、仪器仪表生产车间、半道体器件车间、棉纺织车间、轮胎厂准备车间和粮食加工车间,当缺乏资料时,可按本规范附录C 采用。
2 楼面(包括工作平台)上无设备区域的操作荷载,包括操作人员、一般工具、零星原料和成品的自重,可按均布活荷载考虑,采用2.0kN/`m^2`。生产车间的楼梯活荷载,可按实际情况采用,但不宜小于3.5kN/`m^2`。
3 楼面活荷载的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值系数,应按实际情况采用;但在任何情况下,组合值和频遇值系数不应小于0.7,准值系数不应小于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