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海北村污水治理工程房屋安全鉴定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8]5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市水投集团按2:8比例出资,,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屋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海北村污水治理工程房屋安全鉴定
2.1.2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海北村。
2.1.3项目建设规模:为了解海北村污水治理工程周边房屋的安全程度,作好证据保存,以便日后明确房屋的损害责任,需对相关房屋进行检查鉴定,提出处理建议,确保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减少因施工导致的纠纷,为项目顺利施工提供科学依据,拟对海北村全村涉及管线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房屋检测总鉴定面积暂定为 106760 平方米。项目总概算约 128.11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海北村污水治理工程房屋总鉴定面积暂定为 106760 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砖混或砖木或简易结构等。鉴定房屋数量为海北村全村涉及管线范围内的房屋。
2.2.3服务期:计划分段分批次进行,每批次(施工前、后)工期为15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告知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128.1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1月22日
网上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1月28日
注:网上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网上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只接受现金),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缴纳。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5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19 年2月15日9时45分至2019年2月15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020-81411089
邮 编:51037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校园内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18620808551
邮 编:5100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1561896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太和街2号
邮 编:/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