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3 月
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房屋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房屋鉴定服务 已由 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穗南发改项目[2018]1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80%,区财政资金20%,招标人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屋鉴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房屋鉴定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包括15个社区:二湾社区、豪岗社区、江南苑(原工业公司3栋)、乐城花园、教师宿舍、珠江中路住宅楼(4栋)、鱼窝头社区旧政府宿舍楼改造(3栋)、鱼窝头社区旧糖厂住房楼改造(11栋)、鱼窝头粮所宿舍楼改造(2栋)、榄核镇广场路片区、榄核镇旧教师村、榄核镇长堤路旧街片区、南沙街红岭社区安置房(红荔一路)、大岗镇灵山社区环城南路(1-5巷)、大岗镇灵山社区山边巷东组共15个子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9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鉴定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8685.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815.02万元。
2.1.4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14815.02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包括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15个社区:二湾社区、豪岗社区、江南苑(原工业公司3栋)、乐城花园、教师宿舍、珠江中路住宅楼(4栋)、鱼窝头社区旧政府宿舍楼改造(3栋)、鱼窝头社区旧糖厂住房楼改造(11栋)、鱼窝头粮所宿舍楼改造(2栋)、榄核镇广场路片区、榄核镇旧教师村、榄核镇长堤路旧街片区、南沙街红岭社区安置房(红荔一路)、大岗镇灵山社区环城南路(1-5巷)、大岗镇灵山社区山边巷东组共15个子项目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房屋鉴定,并出具含加固意见的鉴定报告。
2.2.3服务期限:计划分段分批次进行,每批次工期为15天。
2.2.4最高投标限价: 148.1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具有《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2日00时00分至2019年3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收取,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凭证。
4.3 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 (网上报名) 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3.1网上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网上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9 年3月12日
网上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9 年3月18日
注:网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网上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2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3.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4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4月4日8时45分至2019年4月4日 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B)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
联系人:许工 | 联系人:袁工 |
电话:020-39053761 | 电话:13622862254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 |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
联系人:许工 | 电话:020-39910647 |
电话:020-39053761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
2019年3月 1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房屋鉴定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