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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中山翠亨新区翠海道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综合管廊勘察设计 | 工程所在地 | 中山市翠亨新区起步区 | ||||
建设单位 |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人 | 朱司南 | 联系电话 | 0760-89893612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联系人 | 余建峰 | 联系电话 | 13824750521 | ||
设 计 | 总建设规模 | 8700.00 米 | 其中招标部分规模 | 8700.00 米 | 招标规模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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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总工程量 | 8700.0 米 | 建设标准 | 合格 | ||||
招标内容 | 主要内容为地质勘察、测量和优化、完善规划设计以及进行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指导与监督管理、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及后续阶段的其他需要勘察设计单位配合事项的服务。 | 工期要求 | 120个日历天 | ||||
工程项目总投资 | 59611.04(万元) | 招标部分造价 | 1835.23(万元) |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00.0% | 集体自筹% | 私营% | 外资% | |||
批准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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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 2016年05月23日 08时30分 至 2016年05月27日 17时30分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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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标日期 | 至 | 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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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1、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专业设计甲级;(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如不同时具备上述两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报名投标,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一家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评标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是联合体报名投标的,联合体双方所属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还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4、本工程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完成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含单项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5、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投标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5家或备查资料有效的单位不足5家的或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6、本工程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评标会(如果是联合体报名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评标会)。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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