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就荔湾区中市渠箱清污分流工程、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房屋鉴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XYGL2019-CG082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9年 9 月 24 日至2019年 9 月 29 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荔湾区中市渠箱清污分流工程、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房屋鉴定服务
2.采购项目编号:XYGL2019-CG0826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确定1家服务单位
4.服务期限:自2019年9月开始实施,至全部房屋鉴定工作完成为止。本项目计划分段分批次进行,每批次工期为15天。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27万元(大写:贰佰贰拾柒万元整),其中荔湾区中市渠箱清污分流工程28万元,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199万元。施工前或施工后每次每平方米房屋安全鉴定费用: 不得超过每平方米鉴定建筑面积6元计收。
6.项目内容:对荔湾区中市渠箱清污分流工程、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周边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房屋检测总鉴定面积暂定为378333.34平方米,其中荔湾区中市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房屋检测面积暂定为46666.66平方米,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房屋检测面积暂定为331666.68平方米(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7.根据穗发改[2019]219号、穗发改[2019]238号文件精神,开展荔湾区中市渠箱清污分流工程、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房屋鉴定服务工作,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8. 本项目施工周边房屋结构形式为框架、砖混或砖木等。鉴定房屋数量以现场测定为准,结算时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对房屋进行施工后第二次鉴定工作前,必须得到采购人的批准并按照采购人的计划安排进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供报名发票或报名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有效的执业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证书及社保复印件);
5.投标人应配备持有有效期内鉴定职业注册证的鉴定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含8人)(提供证件复印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上述网站查询情况的网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自行前往购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有效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用户需求书要求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名单及设备发票、人员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 有效的《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复印件;
(9)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证明资料(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9日(工作日9时30分-12时00分和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3号二楼 。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
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帐户: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44001491101053008579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6、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5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二楼 。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 系 电 话:020-81500538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3号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江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6588991-861/1380884642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6397612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ygl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