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二期工程(湘桥区段)房屋鉴定服务经潮州市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潮湘发改[2018]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PPP模式筹集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潮州市广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现对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二期工程(湘桥区段)房屋鉴定服务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名称:潮州市广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环城西路10号
联系人:舒工 联系电话:0768-2338701
二、 招标代理
名称:广东顺业石油化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 64号三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480203087
电子邮箱:521157828@qq.com
三、 招标监督机构
名称: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9楼
四、 项目名称: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二期工程(湘桥区段)房屋鉴定服务项目
五、 项目编号:
六、 项目地点:潮州市
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 项目概况:
鉴定面积暂定为 129500平方米,施工前、后各鉴定一次,总鉴定面积暂定约259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双方实际量度或提供图纸为准)。
九、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二期工程(湘桥区段)施工前
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并依照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该房屋的安全等级客观准确地做出评定,并出具施工前《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2)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二期工程(湘桥区段)施工后
根据项目施工情况,结合房屋损坏的部分、特征,通过施工前后两次鉴定结果对比结果,分析房屋损坏原因,分析本工程是否影响房屋安全及影响程度,并出具施工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十、 服务期限
计划分段分批次进行,每批次工期为15天。
十一、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719500.00元,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按10.5元/平方米(含税),限价内按实际财审结算为准。
十二、 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 登记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投标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
(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5)投标人在广州市已备案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基本情况网站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件;
(7)拟投入本项目的鉴定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原件需加盖公章;
(8)拟投入本项目的鉴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在广州市已备案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基本情况网站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装订成册,以上资料不全或超过投标登记时间的不予登记。
2、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3、 在接受登记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接收申请人按本条要求提交的登记资料。如果招标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
如投标登记如不足3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登记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 登记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四、 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备案,在广州市已备案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基本情况网站能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http://59.41.9.149:8080/housingCensusReport/Building.jsp?id= curPage=1 rowsPerPage=80 area= dwmc= gotoPage= rowsNum=80)。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鉴定人员至少配备8人或以上,鉴定人员需在广州市已备案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基本情况网站能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http://59.41.9.149:8080/housingCensusReport/Building.jsp?id= curPage=1 rowsPerPage=80 area= dwmc= gotoPage= rowsNum=80)。
5、 投标人本项目拟投入的全部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于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出起前3月内任意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6、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投标登记前,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四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如投标人使用的是新式样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未直接载明所述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的,请投标人在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用信息平台下载打印上述内容的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五、 资格审查方式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投标人登记的数量不足 3 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执行。
十六、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潮州市广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0768-2338701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环城西路10号
十七、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潮州市广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顺业石油化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