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沙洛村截污纳管工程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沙洛村截污纳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9〕7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市、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屋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沙洛村截污纳管工程房屋安全鉴定。
2.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洛村。
2.3 建设规模:
为了解沙洛村截污纳管工程周边房屋的安全程度,在施工前、后的实际安全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施工后能明确区分房屋的损坏责任作证据保存依据,需对该工程周边房屋进行施工前、后两次房屋检测鉴定的工作(具体鉴定工作量由项目管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并提出处理建议,确保上述工程施工期间周边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以及作为证据保全和界定房屋损坏责任。房屋检测总鉴定面积暂定为27135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4.2鉴定范围:对沙洛村截污纳管工程的施工周边房屋实施房屋安全鉴定,鉴定面积暂定为271350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砖混或砖木等。对相关房屋进行检查鉴定,提出处理建议,确保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减少因施工导致的纠纷,为项目顺利施工提供科学依据。鉴定房屋数量以现场测定并经项目管理单位确认为准,结算时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
2.2.3服务期:计划分段分批次进行,每批次工期为15天。
2.2.4招标控制价:233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已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市属区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有效备案,需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员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并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公司企业诚信档案中在册人员。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5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至2020年 6 月 17 日(北京时间,下同),
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 5 月 23 日 0 时 0 分至2020年 6 月 17日 10时 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 月 17日 10时 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0年 6 月 17日 09时 45 分至2020年 6 月 17日 10时 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电话:020-8149603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玉兰路3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玉兰路3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0-8149603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人:赖工
电 话:020-86673560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上市路太和街2号
电话:020-81403299
日期: 2020年3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本公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得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厉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行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关于尽快开展沙洛村截污纳管工程概算评审等各项前期工作的函_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