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检验检疫档案分馆扩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0GZ06QY04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检验检疫档案分馆扩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937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09378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海关检验检疫档案分馆扩建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GZ06QY04
(2)标的内容概况:广州海关检验检疫档案分馆扩建工程,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820937.81元
(3)简要技术要求:响应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项目所在地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其它费用的取费项目和取费标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测定。包括:项目实施用临时道路及临时场地、项目实施措施费、建设项目材料进场检验费、项目实施临时用水用电费用、项目保修、保险等。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对工程项目所报出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在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增减,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列出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及措施费也不发生改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实施、检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结构补强);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对应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响应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及社保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格式)。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0日 至 2020年08月2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 下载中心 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3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020-81107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沈女士、黎女士 020-87651688-190、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黎女士
电 话: 020-87651688-19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