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供电局2021年-2022年房屋结构加固项目施工框架招标(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供电局2021年-2022年房屋结构加固项目施工框架招标(二次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77408)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省公司拨款,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一次招标因为有效投标单位不足,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 。
2.2建设规模: 包含对梅州供电局及各县区局2021年-2022年涉及房屋结构加固的修理、技改项目。
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实际工期以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 包含对梅州供电局及各县区局2021年-2022年涉及房屋结构加固的修理、技改项目。
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
2.6标段划分: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名称 | 标段范围 | 预计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2 | 梅州供电局2021年-2022年房屋结构加固项目施工框架招标(二次招标) | 梅州供电局2021年-2022年房屋结构加固项目施工框架招标(二次招标) | 梅州供电局(含各县区供电局) | 700 | 1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注:年中增补项目和项目年中调增工程内容,在下达后根据招标范围、上述区域和标段确定原则将项目或调增工程实施内容划分到各个标段中,由相应标段中标单位继续实施。具体项目以建设单位的委托书为准。
2.7招标结果有效期:
梅州供电局2020年-2022年房屋结构加固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有效期可延长至新的招标结果公布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若上级部门收回采购权,则本次采购结果自然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3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4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6 |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7 | 本次投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1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2 | 同时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 |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专业)。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9日17时至2021年01月04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ebs)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4.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项目报名及投标,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在报名后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
4.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 年12月29日17时 00 分 00 秒,截止时间为: 2021 年01月22日9 时00 分 00 秒。投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44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
邮编:514021 | 邮编:510630 |
咨询电话: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许小姐、严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1、85124328、85121727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10.公告附件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格式)
(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20 年12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