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建)分包策划及招标方案,现对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研发中心项目试验检测、房屋鉴定及施工监测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平台化学云采,(以下简称南方建投)《合格服务商名录》中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招标人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2012-440111-04-01-756961
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招标单位: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投资总额:人民币993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7308万元。
2.2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新城5-8期云城东路地块,白云山风景区西麓,周边配套较完善,风景秀丽,交通便捷。项目总用地面积19695㎡(29.5亩),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9127㎡(13.7亩),配建城市道路用地面积8599㎡(12.9亩),绿地用地面积1969㎡(2.9亩)。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1071平方米,拟建设成为地上十四层、地下三层,总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
上述面积为工程立项时的估算面积,最终面积数量以工程最终施工图设计为准。估算工程建安费约31367万元。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7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73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各子项内容的工期以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下发的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结构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房屋鉴定,高大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和基坑监测,并出具对应报告,按地方建筑行政单位要求完成资料编制上报。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试验检测、房屋鉴定及施工监测的服务工作。详细工作内容招标人书面下发的任务书及相关文件为准。★
2.5投标报价:
招标控制价470.18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经营,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基坑支护结构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具备房屋安全鉴定备案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提供项目负责人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投标单位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3.3近三年完成合格的类似服务工作业绩(类似服务工作是“招标公告3.1项”中要求的对应资质承接范围的工程);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5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6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03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03月29日17时30分,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cncecyc.com/cms/index.htm)或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1998号201室中国化学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取得招标文件: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有);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及身份证扫描件。
以上资料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1998号201室中国化学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投标人法人代表到场的需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到场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8056413339
邮箱:598773932@qq.com
8.新冠肺炎防控
8.1招标人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5℃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8.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人保存备查。
8.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
8.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两位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2021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