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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岐江河流域-板芙镇,南朗流域)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1年05月12日      有1504人浏览过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岐江河流域-板芙镇,南朗流域)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亨尾万和街28号之四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06512

项目名称: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岐江河流域-板芙镇,南朗流域)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968,909.40元

最高限价:25,968,909.4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岐江河流域-板芙镇,南朗流域)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

2、标的数量:3个包组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服务详细内容: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岐江河流域-板芙镇,南朗流域)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3.2采购代理编号:HMZS202104GKX005;

3.3项目内容:

包号

内容

最高限价(元)

01包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

13,117,731.80

02包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板芙镇)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

4,867,392.00

03包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南朗流域)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

7,983,785.60


注:各包组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各包组的采购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4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可以兼中,只能中一个包组。当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包组投标时需分别提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注: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或2019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五部分格式提供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部分格式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社会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且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6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关于网上参与投标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数字证书办理选项如下:①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办理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②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具体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完成相应的操作。具体操作方法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01包:¥2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02包:¥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03包:¥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3、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4、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提疑截止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 年 5 月 20 日 17 点 00 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代理电子邮箱:124771908@qq.com)

6、澄清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 17 点 30 分前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答疑、更正公告”栏发布答疑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60-88873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亨尾万和街28号之四

联系方式:0760-88331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鑫棋

电话:0760-88331748

发布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5 月 12 日


附件:

附件-代理协议采购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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