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暂扣涉案车辆停放和保管服务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FG09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暂扣涉案车辆停放和保管服务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92.0000
四、服务年限: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本项目需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供约 200 辆暂扣车的停放场地和保管服务; 项目预算:2年合计 192 万元(人民币)。单价最高限价:小车每辆 400 元/月,中巴(包括中型货车、中型拖车)以2倍小车计费,大巴(包括大型货车、大型拖车)以3倍小车计费,全部按实际存放车辆数计费。 服务期:2年,2017年2月9日起至2019年2月8日止。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纳税人,按章纳税,并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的停放场地具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安全鉴定报告和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11-09至2016-11-28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1-29 09: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十、开标时间:2016-11-29 09: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11-09至2016-11-15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 | 地址:起义路200号 |
联系人:匡工 |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 |
传真:null | 邮编:null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
联系人:叶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
传真:020-83812783 | 邮编:510050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 联系电话:83812782 |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 ||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16-11-08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数据列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