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购买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安全鉴定的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根据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需要,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购买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安全鉴定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二、资质要求
项目承接单位营业范围应包含房屋安全鉴定等技术服务内容。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1、收集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相关地质资料、设计图纸、施工资料及调查建筑物的使用历史等。
2、根据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原始设计图纸,对房屋现状结构布置、构件尺寸、层高等进行复核;未能提供设计图纸的对房屋现有上部结构的布置、构件尺寸、层高等情况进行现场测量并绘制各层结构及建筑平面图。
3、对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现有结构的各类构件破损(变形、开裂、沉陷、渗漏、露筋等)情况措施进行详细检查。
4、采用线锤或电子经纬仪对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转角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
5、采用钢筋位置探测仪(该仪器利用磁感应原理)按检测标准抽取一定数量对混凝土构件内部的钢筋位置、数量、间距进行检测。
6、按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采用钻芯法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7、依照上述检查、检测结果,按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规程对建筑物现状承载力进行验算分析,以判断建筑物上部承重结构能否满足承载力计算和规范的要求。
8、根据检查、检测及验算结果按建设部颁发的《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评定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的结构安全性等级。
9、根据检查、检测及验算结果,依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23-2010)(2016版)或《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判定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现状整体抗震性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10、针对不满足安全性、承载能力要求的结构构件提出合理、可靠的处理建议。
11、对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进行沉降监测。监测布点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原则上在房屋四角及码头位置布置。
12、实施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版)等。
1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6号,广州市海洋综合支队支队执法码头。
(二)项目经费:合计不超过2万元。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五、具体要求
(一)投标单位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较好的售后服务水平;具有承担同类项目的经验。
完成期限:中标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完工。
支付方式: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六、申请方法
(一)、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委托申请书》《承诺书(关联关系)》。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委托申请书》、《承诺书(关联关系)》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寄至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三)、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6-16号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20)34436239
附件:
1、《委托申请书》
2、《承诺书(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