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圆墩林场房屋安全鉴定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4 16:05:27
一、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圆墩林场房屋安全鉴定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范围):本次采购选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主要为圆墩林场场部办公楼和宿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二)服务要求:
本次采购选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须为深圳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列入名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圆墩林场场部办公楼和宿舍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办公楼1栋和宿舍8栋,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为止。
(四)服务注意事项:
1、乙方须为深圳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列入名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严格遵照国家房屋安全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甲方具体需求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2、乙方绝不将有关资料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应对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公开发表和交流。
3、服务期内,乙方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为深圳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列入名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7月5日上午9:00至2022年7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海丰县圆墩林场
详细地址:海丰县圆墩林场场部
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755-22091201,1330268598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