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市发改新字[201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地基与基础检测
2.1 建设地点:佛山新城南片区东南部的岳步村地段,荷岳路以南、华阳路以西
2.2 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98831.04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9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主楼约81米,裙楼约20米,含1~6号楼,工程总投资约134603万元。
2.3 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成;
2.4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桩基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的静载、抗拨、低应变、抽芯、抽芯砼抗压、声波透射等,详见“投标报价表”中列出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345126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措施费包干,投标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完成本项工作其他费用因素。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检测规范和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4.2.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及项目必须包含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4.2.1.2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的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项目名称须含“地基与基础”项目)。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企业类型须为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中级职称且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部门核发的检测员证。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 其他人员要求
4.5.1 检测员:1名,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部门核发的检测员证;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为拟派检测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6年 8 月 11 日 8 时 30 分起至2016年 8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以及 /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总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粤建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人民西11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邓科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0757- 28330255 电 话: 0757-82321118
传 真:0757- 28330255 传 真: 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jianyudaili@163.com
代建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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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古工
电话:0757-2833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