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汝湖镇中心幼儿园提升工程三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03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GC202301601
项目名称:汝湖镇中心幼儿园提升工程三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8,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汝湖镇中心幼儿园提升工程三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8,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办公用房施工 | 汝湖镇中心幼儿园提升工程三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8,4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实施、验收并交付采购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汝湖镇中心幼儿园提升工程三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汝湖镇中心幼儿园提升工程三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特种工程专业(结构补强)承包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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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兴湖一路1号
联系方式:0752-2796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昊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望江望新中路48号一楼
联系方式:0752-7777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工
电 话:0752-7777396
惠州市昊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