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洲水厂新增产能建设工程施工周边房屋鉴定项目 采购公告
南洲水厂新增产能建设工程施工周边房屋鉴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x施工 x货物 t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南洲水厂新增产能建设工程施工周边房屋鉴定项目
1.2项目编号: 大型2022-10
1.3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t自筹资金 x财政资金 x其他:
1.6最高限价: 132306.80元
1.7采购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935号南洲水厂新增产能建设工程施工周边房屋鉴定项目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对南洲水厂新增产能建设工程施工周边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因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南洲水厂内进行改造施工,为了解周边建、构筑物现时的安全情况,对周边涉及 9 栋建、构筑物进行施工前周边房屋安全鉴定,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查明房屋的建筑年代、结构构造、布置。
2.对房屋设置沉降观测点及进行垂直度检测,为判断施工是否对其造成影响提供依据。
3.查明房屋目前是否出现损坏现象,如沉降、倾斜、位移、裂缝、损坏、局部变形等,并详细记录;对有变化趋势的裂缝进行刻画标记,并拍照留底。
4.根据现场检查、检测成果综合分析论证,依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对房屋的安全性进行评定。
5.检测鉴定工作的原则:按照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技术原则进行,并达到施工前周边房屋安全鉴定的技术要求。
2.2项目工期:x计划工期 x交货期 t服务期为 合同签订日起至承包单位提交《房屋安全鉴定书》及结清合同款止
2.3地点:x建设地点 x交货地点 t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935号南洲水厂
2.4质量要求:x施工质量要求 x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t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1.鉴定质量要求:承包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并在接到发包单位通知后按规定的内容、数量及时进行房屋鉴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保证结果的可靠性;符合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2.鉴定质量期限要求:合同签订,现场检测鉴定工作2-3天内完成,15个工作日内提交《房屋安全鉴定书》,份数为一式三份;
2.5其他:t安全目标如下: 承包单位方必须服从发包单位的管理,须自行佩带劳动防护用品,并主动向发包单位了解现场的重大危险因素,并做好必须的防范措施,在整个鉴定过程中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t(1)供应商应当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评价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资质。
t(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①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②中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条件。
x(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x(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x(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x接受 t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t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下载采购文件。
x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具体操作详见: 电子采购的操作手册,供应商可自行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门户(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供应商园地-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6.其他
t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x6.2供应商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 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 基于chrome内核的(例如chrome、edge、360极速、qq等) 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4)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 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 (办公时间:8:00~17:00)。
地址: 。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电话: 020-87159299 、020-87159059 (办公时间:8:00~17:00)。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广州市环市西路5号 | 地 址: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杨姮 | 联系人: |
电 话: 13145705201 电子邮箱: | 电 话: 电子邮箱: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 (单位公章) |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