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院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性能鉴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20 16:30:05
项目概况总院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性能鉴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到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智汇城市)进行获取或使进行获取(二维码详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GZC2023040
项目名称:总院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性能鉴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总院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性能鉴定服务 | ¥358,000.00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打印版并加盖公章,打印内容中必须具备体现单位备案信息内容,系统显示可用状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s://zjj.dg.gov.cn/)。非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中标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中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智汇城市)进行获取或使进行获取(二维码详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等。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____/)、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hcity.com/)。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容小姐(0769)22367009 邮箱:zhcity_gd@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沿江路3号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方式:叶小姐(0769)81209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联系方式:黄婷(0769)22367009-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0769)22367009-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