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莲花路109号装饰维修工程——加固工程(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升平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禅城区莲花路109号装饰维修工程——加固工程(二次)项目(项目编号:2016CZ1FSHC033)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磋商文件。现将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7日。有关事项如下:
1.本采购邀请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2016CZ1FSHC033
3.项目名称:禅城区莲花路109号装饰维修工程——加固工程(二次)
4.项目类型:工程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内容 | 工期 | 最高限价 |
加固工程 | 20个日历天; 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人民币901,302.14元;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30,959.72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作为竞争性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按人民币30,959.72元填写并计入响应总报价中)。 |
备注:
1)项目详细采购内容、数量、技术或服务要求介绍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书”以及“工程量清单”。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8楼
联系人:谢小姐 电话:0757-82165216
6.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6.3.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6.4.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包括结构补强);
6.5.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6.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相同专业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7. 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
8. 获取(提供)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8.1. 获取(提供期限)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9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8.3.1.独立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8.3.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3.3.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包括结构补强)复印件;
8.3.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3.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相同专业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8.3.6.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
8.3.7.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7.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7.2.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须符合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2、以上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8.4. 报名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
8.5.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9.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9.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9月8日 9:00-9:30
9.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8日 9 :30
9.3. 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2楼A201(开标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fsggzy.cn)、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cggzy.cn)、禅城区政务网(www.chancheng.gov.cn)及祖庙街道政务网(www.zumia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磋商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升平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757-8291506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9楼(佛山分公司)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fshcjs@163.com
传真:0757-82915061
附件:
1、委托协议
2、竞争性磋商文件
3、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报名登记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