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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小学校舍加固修缮工程施工

2024年08月05日      有2212人浏览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5-440606-04-01-289418



投资项目名称



新圩小学校舍加固修缮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新圩小学校舍加固修缮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新圩小学校舍加固修缮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新圩小学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新圩小学校舍加固修缮工程,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新圩小学,主要内容为:实验楼、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进行结构加固、部分装饰翻新、安装工程等。



招标内容



实验楼、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进行结构加固、部分装饰翻新、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工期(交货期)



计划总工期: 100日历天,按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通知)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通知)开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一切经济损失。



最高投标限价



14742603.72(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要求,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投标人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注: 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 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建筑行业诚信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属广东省的电子证照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等相关文件提供新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如下:距离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的时限低于电子证书使用时限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4年02 月至2024年 0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注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电子证照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等相关文件提供新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02 月至2024年 07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第4.6.4项的相关规定一致。



4.7.4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



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8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新圩小学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新圩小学



招标人联系人



董老师



联系电话



0757-2381206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扬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新滘居委会石湖路8号318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57-26613121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0757-2283560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险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工程编号: GC2024(SD)WZ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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