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桥梁大修工程专项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印桥
四、项目概况:海印桥由南北引桥和主桥两部分组成,总长1130.65米,桥面总宽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及规模】:海印桥由南北引桥和主桥两部分组成,总长1130.65米,桥面总宽度
【招标控制价】:6367076.87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
报名时间:上午:9:30—
注: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得少于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及缴纳相关费用:
(1)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报名费及招标文件费: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特种专业工程(包括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注:①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 2013 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桥梁工程,或指桥梁加固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9、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工程业绩审核方面,由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合格的桥梁或桥梁加固工程业绩或由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包括结构补强)资质的一方提供合格的桥梁加固工程业绩均视为合格。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应在有效期内(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本条)。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技术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61142079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南街1-1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20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