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金岭北路地块项目房屋鉴定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金岭北路朝阳桥边,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5242.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1531平方米(含地下室),主要建设办公楼,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275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
三、房屋鉴定的基本任务
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规模及场地条件,鉴定工作的原则,方法和工作量应当全面满足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的要求。
1、通过搜集与调查工地的施工情况及被鉴定房屋的原始资料,结合现场查勘与详细记录的房屋损坏情况,对房屋的安全性等级进行评定。
2、通过对房屋现场勘查结果及设置的观测标志,为判定后期施工是否对房屋造成影响提供依据。
3、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
四、鉴定范围
1、鉴定房屋范围:金岭北路地块项目工程范围为距离建设用地红线20米以内区域的周边房屋(根据《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评估鉴定范围为距离两倍开控深度范围内的房屋,本次方案编制按建设用地红线20米范围内的房屋进行统计)。
2、鉴定总建筑面积:暂定约10951.80㎡(结算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
3、鉴定次数为施工前后各一次。
五、房屋鉴定时间要求:总工期暂定为30个日历天。
1、现场查勘及现场取样检测工作:10个日历天内完成(视现场情况由甲乙共同协商而定);
2、检测数据分析及鉴定报告编写:20个日历天内完成。
工期的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
五、询价内容
1、资质及人员要求
1.1报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1.2报价单位已在市级或区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鉴定相关备案手续。
1.3报价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报价单位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为本单位职工,并能够提供投标截止前近1个月(2025年0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报价单位缴纳社保)。
2、本次房屋鉴定费限价为¥229987.80元,报价不得高于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鉴定收费标准参照:建检协[2015]8号文附件2:《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普通住宅”基本收费标准,单价为15元/㎡,鉴定次数为施工前后各一次,按下浮率30%计算得出本次鉴定费用暂定为:10951.80㎡×15元/㎡×2次=328554.00元×(1-30%)=229987.80元。
报价下浮率=1-(报价/328554.00元)×100%。最终结算价以实际房屋鉴定面积结合中标单价计算得出。
3、评标方式:符合资质及人员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最低报价者中标。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按项目负责人资质、技术负责人资质的顺序进行比对,择优选取。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nao.com.cn/)进行公示。
三、报价要求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单位,请于2025年3月20日12:00前将报价单(详见附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名单、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注明:金岭北路地块项目房屋鉴定报价),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富汇街3号楼501,联系人:李工,020-66806279。
询价单位:广州南沙经发建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