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鹤山市新鹤桥维修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16855BG084。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新鹤桥维修加固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39967.61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购买。投标人(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投标人请登陆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办理登记或咨询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
(2)供应商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2016年12月29日08时30分起至2017年1月6日17时30分止。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获得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批准,视为售出。
(4)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户名: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03302512010000238,开户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
(5)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10时00分。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19日09时30分至2017年1月19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1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1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招标项目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0930
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