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从发改投[2016]4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对2016年从化区街口大桥、小海桥和黎塘桥维护工程(第四次)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2016年从化区街口大桥、小海桥和黎塘桥维护工程(第四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020-3793927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1357025224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7908632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从化区街口大桥、小海桥和黎塘桥
四、项目概况:街口大桥长247.5米,宽24.4米(单跨跨度27.5米);小海桥长约105米,横断面宽18.6米(单跨跨度15.5米);黎塘桥长81米,宽9米(单跨跨度27米);3座桥的维护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7876
【招标内容、规模】1、街口大桥维护工程,包括:上部结构加固:渗水析白等表面病害处理、拱圈结构裂缝补强;下部结构加固:渗水析白、裂缝表面病害处理、1~9号墩局部露筋处理;人行道板露筋处理;伸缩缝、栏杆、排水维护改造。2、小海桥维护工程,包括:梁底和横隔板底部裂缝、锈胀露筋修复;桥墩、桥台和护坡局部破损、开裂修复;桥面板泛碱析白修复;桥墩基础掏空修复;支座上钢板锈蚀修复;桥面铺装破损、龟裂修复;人行道纵向裂缝修复;伸缩缝、止水带修复。3、黎塘桥维护工程,包括:主拱圈拱背砂浆层纵向裂缝修复;腹拱圈横向裂缝修复;桥台侧墙竖向裂缝修复;悬臂梁破损露筋修复;人行道底部锈胀露筋修复;桥面铺装裂缝修复;护栏基础开裂修复;人行道破损修复。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包干。
【招标控制价】:2136221.12元(其中:桥梁工程:124433.01元,约占工程量5.82%;结构补强工程:2011788.11元,约占工程量94.18 %)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9月30日0时0分至2017年10月 24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9月30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0月 24日9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 24日9时30分。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开标3室(从化市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同时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包括结构补强)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成员单位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工程业绩审核方面,由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合格的桥梁或桥梁加固工程业绩或由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包括结构补强)资质的一方提供合格的桥梁加固工程业绩均视为合格。
8、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5项(除第4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7939278
地 址:从化街口街青云路1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