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机关大楼及附属楼开展安全检测鉴定招标公告 |
一、工程编号QTZQTZ11729 二、工程名称:公安分局机关大楼及附属楼开展安全检测鉴定 三、工程规模:公安分局机关大楼及附属楼安全检测鉴定面积约7500平方(具体内容以批复为准)。 四、招标范围:公安分局机关大楼及附属楼开展安全检测鉴定,包括:安全检测鉴定。 五、工程地点:东莞市桥头镇。 六、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项目范围内上述相应安全检测鉴定服务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服务内容资质要求备注1安全检测鉴定服务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企业已领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必须为可用状态。八、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时止,在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8楼招投标中心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拟在本项目任职的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已登记在莞建立的《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中;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⑤《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网上打印件; 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或通过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系统打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结果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注:本项目须由企业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拟在本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携带上述资料报名,其中①~⑥项须带原件核对,其所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招标信息将在东莞市桥头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十、联系人电话:0769-83349739 招标人: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 2017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