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2016】723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越秀公园 现对 越秀公园配套停车场改造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越秀公园配套停车场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公园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355508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846767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386577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地段(越秀公园内东北部)。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改造面积为16000平方米,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改造地下停车场4063平方米,升级地下停车场顶板2204平方米,建设室外小车及大巴车停车位800平方米,改造园林景观区绿化13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保育区)。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8678
招标内容:本项目总改造面积为16000平方米,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改造地下停车场4063平方米,升级地下停车场顶板2204平方米,建设室外小车及大巴车停车位800平方米,改造园林景观区绿化13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保育区)。主体部份工程内容为园林绿化工程,不涉及新增用地、新建建筑。(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14848981.21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1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11月1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2日15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②特种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 级的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的打印页)。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诚信分以主办方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是指中标价989万元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工程业绩须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为准,业绩的时间须以验收报告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证明。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2)①园林绿化(林业)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园林(林业)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②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园林绿化养护业绩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的时间、金额为准。
(3)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4)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营业范围,即本公告第九条第2点所述经营范围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除招标公告第十一条中所述可由投标人提供上传件或打印的信息外)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公园
异议受理电话:020-83555085
地 址:广州市解放北路998号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 最新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公园
招标代理: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0月31日
附件:
2、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下达广州市越秀公园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rar
市发改委关于越秀公园配套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