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的委托,对 花都大道快速化改造(花山立交-花东立交)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711-ST100903-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都大道快速化改造(花山立交-花东立交)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65,860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内容完成时间
花都大道快速化改造(花山立交-花东立交)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暂定2019年6月前完成
注: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次服务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必须具有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具备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员执业注册证书并具备高级职称资格。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国外单位投标;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和广州市花都区或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样本格式可参阅 穗财采〔2012〕275号文 相关内容。
(8)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 元(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我司不办理邮购业务。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定);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6)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7)公平竞争承诺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14日 至 2017年12月5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02:30至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1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1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3760728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工联系电话:020-19447914-13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七号首层
联系人:徐能联系电话:37607283
传真:37608713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交通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梁华珍联系电话:020-86883102
传真:86883106邮编:51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