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歌舞剧院团址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检测鉴定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10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深圳歌舞剧院团址维修改造工程检测鉴定进行招标,欢迎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歌舞剧院团址维修改造工程检测鉴定
二、服务内容:
1.现场测量建筑物层高、轴线间距等,复核设计图纸和建筑物是否相符,包括建筑平面布置、结构平面布置等;
2.检测建筑物四角及主要转角部位的倾斜情况;
3.检测柱、梁混凝土强度;
4.检测柱、梁、楼板的钢筋配置情况(包括梁柱主筋的根数、箍筋间距,楼板钢筋间距)及钢筋保护层厚度;
5.检测典型柱、梁、板的几何尺寸;
6.检测结构的损伤情况,包括钢筋锈蚀、梁板裂缝、外墙、楼板及屋面渗水、漏水等;
7.检测屋面钢网架支座以及焊缝连接、变形情况;
8.检测综合楼三楼屋顶钢结构腐蚀情况及钢结构承重情况;
9.检测宿舍楼结构是否能进行加建
10.根据现场检测及结构验算的结果,评价结构的整体安全状况,得出检测鉴定结论,必要时提出处理建议。
三、报价金额:本次报价最高限价25万元。
四、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开始的两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五、评标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价格+综合评分方法,其中,价格分占总分的40%,综合分占总分的60%,综合分包括工作方案和业绩等(详见项目评分表)。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须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认定的深圳市第一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目录内的单位;
3、供应商须具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七、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需签名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资质和条件:
①通过年审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分支机构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工程咨询人员配备情况:附本项目工程咨询人员配备情况表(加盖企业公章)。
(5)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5日)检测报告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复印件(要体现工程规模和合同金额)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一式五分份,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
八、时间要求:该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4月16号前,所有供应商于2018年 4月19日 14:30前将投标资料密封后交于深圳大剧院北门三楼综合办公室(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 25906152 18576721430)。
九、结果公布:将在评标截止时间后五个工作日之内通知中标单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