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根据保障执法工作需要,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广州渔政支队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结构可靠性检测鉴定服务外包,以购买服务的形式,选择价格低、服务好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来承担此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
二、申请主体
具有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备案证书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乙级及以上能力评价证书的房屋鉴定单位。
三、委托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
(一)对码头及附属设施现状上部结构的布置、构件尺寸、层高等情况进行现场测量并绘制建筑及结构平面图。
(二)对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现状进行详细的检查、记录及标记,用设备对明显受损的部位进行拍照记录。
(三)对码头及附属设施部分竖向构件的垂直度进行测量,并进行沉降核算。
(四)对码头及附属设施各承重墙体的砂浆抗压强度、砖砌块抗压强度及砼构件抗压强度、钢筋直径、间距、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
(五)依据检查、检测结果,按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规程对房屋上部结构构件结构承载力进行验算分析。
(六)根据检查、检测及验算结果按建设部颁发的《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对广州渔政支队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现状的结构可靠性等级进行评定。
(七)针对不满足安全性及承载能力要求的广州渔政支队执法码头及附属设施结构构件提出可靠、合理的处理建议。
(八)总费用为全包干价,不超过2万元。
四、承担企业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申请企业及其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企业。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18年6月12日。
六、具体要求
(一)企业要求。
1.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及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备案证书、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乙级及以上能力评价证书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较好的售后服务水平;
4.有承担同类项目的经验;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企业下载并如实填写《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委托申请书》于2018年6月12日前寄送到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以寄出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同时寄送营业执照副本及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备案证书正本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2号。
邮政编码:511431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20)3443623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