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5]279号文件批准,现决定对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地基基础检测服务和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实体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
标段一项目名称: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地基基础检测服务
标段二项目名称: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实体检测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3905305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91436037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三、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南沙区东涌镇,规划为城市次干道,全长约2.3公里,红线宽度40米,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其中旧路改造为0.99公里,其余为新建道路。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限价:
4.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为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地基基础检测服务;标段二为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实体检测服务。
4.2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地基基础检测服务和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实体检测服务,检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堆载预压、道路、桥梁、排水、箱涵、电力管廊、交通标识、照明等功能检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检测方案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3招标控制价:标段一为200.8万元;标段二为142.6万元,各标段投标报价均不能超过上述招标控制价。
4.4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结束。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五、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六、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6.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 5 月 7 日0:00至2016年 5月 11 日23:59。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6.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节假日除外):2016年 5 月 12 日至2016年 5 月 18 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报名窗口。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6.3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各两份(原件核对);
④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两份(原件核对);
⑤投标报名费每标段100元/投标人,由交易中心收取,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事宜。
6.4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即可查询,网址:http://www.gzzb.gd.cn/cms/wz/view/index/layout2/fwzn_jyhd.jsp?siteId=1&channelId=69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区环岛路290号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八、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标段一:1万元;标段二:1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适用于标段一、二):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标段一:投标单位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认证范围应涵盖本工程检测主要内容即: 至少包括钻芯法、平板载荷(或承载力或荷载试验)、桩基静载(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标段二:投标单位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认证范围应涵盖本工程检测主要内容即: 桩身完整性检测、原位测试(含十字板剪切试验或静力触探试验、桥梁(含静力荷载试验、动力荷载试验)、弯沉(或弯沉值)、压实度(或密实度)]
5、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承诺函。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每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
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地基基础检测服务;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实体检测服务的1个或1个以上标段投标,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
(1)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标段,下同)的标值(指招标人最后公布的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值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相应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若替补上来的投标人已确定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有效投标人上升替补,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有效投标人都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5)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十三、投标报名第一天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53050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