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是广州市教育局局属教育支撑机构,因中心发展需要拟对办公楼实施加固,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比选,请按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本工程主要加固内容按加固施工图进行加固;本次比选报价以我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申请比选单位提交的报价必须真实可靠,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对加固建筑物出具竣工图,并盖章。
一、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的,在服务地有常驻机构,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
2.申请单位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施工经验;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特种工程施工资质(限结构补强)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4.拟委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信誉,申请本次比选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包方式及招标控制价
1.承包方式:①按照招标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要求包工、包搬运二楼施工范围内精密仪器及其他办公用品(清理和恢复场地、务必做好仪器搬运过程的防护措施)、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综合治理、包保修等的总承包方式;②包组织项目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采取结算价包干方式。
2.招标控制价:297716.25元。
三、递交报名资料及现场勘查时间:
根据上述要求投标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为: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4.自2015年7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工程项目业绩的证明(原件核查);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6.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及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7.比选申请单位本地化服务相关的证明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不能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报名及现场勘查。现场报名时领取经甲方签字盖章的现场勘察回执表,盖章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部分资料。
现场勘查时间:2018年7月10日 上午11:00-12:00 。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11日 下午16:30
四、递交投标材料内容: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勘察回执表(盖章原件);
2.公司简介;
3.施工方案和进度安排以及方案报价(依据工程量清单);
4.其他比选申请单位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均盖公章后用信封密封再骑缝加盖公章)
递交投标材料时间:本邀请函在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网站公告5个工作日(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1日),投标报价材料请在2018年7月12日上午10:00前寄送至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以收件时间为准)。2018年7月12日上午10:00将在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八楼会议室进行比选,结果在中心官网上公布。
五、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先递交材料报名,再进行比选。有不少于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施工单位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时,开展比选活动。若少于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则取消本次比选。
比选采取横向对比的方式进行,由采购方代表4名、工程监理人员1名进行无记名打分投票,按总得分高低决定预中选单位。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
六、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1.采购单位: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94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青 020-81079441
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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