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山垃圾发电厂提升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4403052018012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山垃圾发电厂提升改造工程主厂房及附属建(构)筑物外观设计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5201801260001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年07月17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06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27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01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唐超 |
办公电话: | 23676052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440305201801260001001 | ||
标段名称: | 南山垃圾发电厂提升改造工程主厂房及附属建(构)筑物外观设计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08-06 18:00 | ||
招标部分估价: | 335 万元 | 计划总投资: | 2948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南山垃圾发电厂提升改造主厂房及附属建(构)筑物外观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结构加固及改造、屋面结构改造、外立面改造、办公楼加层改造、入厂大厅改造、一二期连接走廊、主厂房通风设施、地下管网改造、厂内道路改造、影响外立面管线及设备部分改造、辅助车间及附属建构筑物外立面改造、烟囱立面改造等,总建筑面积约25000㎡。 | ||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现场服务 ); 概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 | ||
主要投标成果: | 无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妈湾大道32号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保证金: | 5 万元 |
投标周期: | 20 | 投标补偿: | 无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项目概况: | 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主厂房及附属建(构)筑物外观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结构加固及改造、屋面结构改造、外立面改造、办公楼加层改造、入厂大厅改造、一二期连接走廊、主厂房通风设施、地下管网改造、厂内道路改造、影响外立面管线及设备部分改造、辅助车间及附属建构筑物外立面改造、烟囱立面改造等,总建筑面积约25000㎡ | ||
企业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资质: |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无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5、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提交的申请资料。 6、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企业信息备案相关栏目;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点击“我要投标”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在线填写、保存。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9、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