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东莞供电局生产调度楼档案室改造工程(项目编号:0002200000036548)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公司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2.2建设规模: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新办公楼档案室密集柜加装(其中防磁柜等设备不在此招标范围)、东莞供电局企石分局办公楼档案室改造、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金龙路办公楼档案室改造库房、东莞供电局东坑供电分局新大楼楼档案室大修的设计、施工及部分工程的设备采购,其中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金龙路办公楼档案室改造库房、东莞供电局东坑供电分局新大楼楼档案室大修,工程结束后,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审查,领取《备案凭证》。
2.3计划工期
2.3.1提交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时间: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提交竣工图时间: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签订合同为准)
2.3.2施工工期: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新办公楼档案室密集柜加装(其中防磁柜等设备不在此招标范围)、东莞供电局企石分局办公楼档案室改造、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金龙路办公楼档案室改造库房、东莞供电局东坑供电分局新大楼楼档案室大修的设计、施工及部分工程的设备采购,其中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金龙路办公楼档案室改造库房、东莞供电局东坑供电分局新大楼楼档案室大修,工程结束后,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审查,领取《备案凭证》。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包预算价 (万元)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
1 | 东莞供电局生产调度楼档案室改造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 341.30 | 200 | 本项目无需保证金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通用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
(3)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
(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5)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系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一家单位必须在东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办理好企业信息备案登记,且已在东莞市住建局网站(http://www.dgjs.gov.cn/)“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企业名单中,并处于可用状态。 |
(6)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需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
(7)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告知函的主体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作废除资格处理。 |
(9)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10)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注:属于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署并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17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7月25日 17 时 00 分 00秒(北京时间),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用牵头人的帐号登陆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相关的操作)
4.2(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见“2.5标段划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在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方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2)招标文件费收取方式: 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保证金收款账户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陈工 020-85120177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领取发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电商功能业务咨询: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18日17时00分00 秒至2018年8月9日14时30分 00 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9日14时00分00 秒至2018年8月9日14时30分 00 秒
5.3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管理区东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百业五金电子城后门)307室。
5.4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5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39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
邮编:523000 | 邮编:510000 |
联系人:于工 | 联系人:关工 |
电话:0769-23283713 | 电话:0757-82576426 |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020-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