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报业文化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质量检测及节能工程检测)服务
南沙青少年宫项目材料与实体结构检测及监测服务
招 标 单 位: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八年四月
南沙青少年宫项目材料与实体结构检测及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15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261号文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对南沙青少年宫项目材料与实体结构检测及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与监督人:
招标人: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390783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 1356014636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二、项目名称:南沙青少年宫项目材料与实体结构检测及监测服务。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区起步区内,凤凰大道西侧,紧靠南沙体育馆,地块编号为A1-12-01。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0,0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75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主体综合建筑(包括综合剧场),地上五层,建筑面积40,76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990平方米。总高度约26.6米,最大跨度约45米。拟建建筑基底面积约为11,85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约为4,205平方米,绿地面积约为10,513平方米,道路广场用地面积约为3,468平方米。该项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投资为55,015.43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材料与实体结构检测及监测服务。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工程为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规模:
1、主要检测及监测服务内容包括:(1)建筑实体检测、(2)道路实体检测、(3)材料检测、(4)建筑幕墙检测、(5)智能建筑检测、(6)监测,具体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2、其他相关服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方案,并确保检测及监测服务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及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三)招标控制价如下: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4.75万元,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检测及监测服务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的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招标控制价及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都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及综合单价控制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按照投标清单报价计取,清单中未包含的内容应按新增清单综合单价计取,新增清单综合单价的计取应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相适用的单价下浮30%后再乘以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1-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的百分比)计算,上述计费文件没有的单价,按以下优先顺序参照《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粤价函〔2012〕1490号文件、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10号文件执行,上述计费文件均没有的单价,按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
八、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九、公告发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一)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 8月 11 日至2018年 8 月 15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8 月 13 日至2018年 8 月17 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报名窗口。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5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五)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1.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4)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5)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5、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6、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该标段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39078303
十五、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