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峰村周边及孖鱼岗涌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百子涌片区周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东川路渠箱片区周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新河浦北部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越秀路周边及新河浦涌南部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房屋鉴定(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2016】555、650、651、654、667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单位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项目代建单位为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现对登峰村周边及孖鱼岗涌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百子涌片区周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东川路渠箱片区周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新河浦北部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越秀路周边及新河浦涌南部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房屋鉴定(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登峰村周边及孖鱼岗涌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百子涌片区周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东川路渠箱片区周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新河浦北部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越秀路周边及新河浦涌南部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房屋鉴定(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560482030
招标代理: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699282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766890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濠涌流域
四、项目概况:为了解登峰村周边及孖鱼岗涌片区、东川路渠箱片区周边、越秀路及新河浦涌周边片区、百子涌片区周边、新河浦北部片区等5个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周边房屋的安全程度,作好证据保存,以便日后明确房屋的损害责任,需对相关房屋进行检查鉴定,提出处理建议,确保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减少因施工导致的纠纷,为项目顺利施工提供科学依据,拟对登峰村周边及孖鱼岗涌片区、东川路渠箱片区周边、越秀路及新河浦涌周边片区、百子涌片区周边、新河浦北部片区等5个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周边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施工周边房屋检测总鉴定面积暂定为407764.85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施工周边房屋总鉴定面积暂定为407764.85平方米,其中登峰村周边及孖鱼岗涌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房屋鉴定面积18699平方米,东川路渠箱片区周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房屋鉴定面积58820.85平方米,越秀路及新河浦涌周边片区改造工程房屋鉴定面积80600平方米,百子涌片区周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房屋鉴定面积186590平方米,新河浦北部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房屋鉴定面积63055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砖混或砖木等。鉴定房屋数量以现场测定为准,结算时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计划工期:计划分段分批次进行,每批次工期为15天。
3、招标控制价:489.31782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 9月 26 日至2018年 9月 30 日 16 时 00分。
(二)报名时间(含本日):2018年9月 26 日至2018年 9月 30 日 16 时 00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报名时间内参加报名: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4、报名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窗口(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 23日 9时 40分至2018年10月23日10时00分,递交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3 开标室(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五)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报名前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3560482030,地址:广州市心谊路59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
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