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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中国南方智谷B区一期市政工程(第二标段)勘察设计

2016年05月12日      有2018人浏览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中国南方智谷B区一期市政工程(第二标段)勘察设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智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76万元,工期: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其中自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成果文件。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顺德中国南方智谷B区一期市政工程(第二标段),项目范围包括:顺德南方智谷B启动片区横三路、纵一路(北段)、人工河(北段)、3#桥以及道路河岸沿线绿化等,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为2345.50万元。其中:横三路,道路长为140米,宽度20米;纵一路(北段),道路长为241.5米,宽为30米;人工河(北段),河道长220米,宽60米;3#桥,3联13m+20m+13m。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市政道路、给排水、3#桥、人工河、道路河岸沿线景观绿化、道路照明、交通标线牌、配套管线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为准。技术标准:1、纵一路(北段)的等级采用城市次干路(Ⅱ级);横三路的等级采用城市支路(Ⅰ级);2、设计车速,主路60km/h,辅路40km/h;3、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4、桥梁汽车荷载等级(城-A级);5、地震加速度0.1g。

招标范围: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地质钻探、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其它相关工作等内容。中标人所提交的勘察及设计成果必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政府批复的范围之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的。

3.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4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交〔2014〕318号)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且没有被锁定,“诚信等级记录”为C级或以上。

3.5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必须具有路桥或道路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6.3 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

3.7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8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0.00 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 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 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下午3:0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 出席人员: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数据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智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29829212

招标代理: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

传    真:0757-22313232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3   22836710

                                                                                                                                                                                                                   2016年5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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