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是危房,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委托第三方房屋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检测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费。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以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2)向相关机构部门反映,比如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房屋管理部门等。
房屋所有人有责任对危房进行加固维修改造,如果拒绝改造危房,那么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房产所有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因为有险不查损坏不修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房屋所有人将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房屋倒塌属于质量问题,则开发商将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鉴定是危楼,政府有责任公告警示,要求居民不要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