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广东方十检测鉴定】
近年来,全国各地厂房坍塌事故不断,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现在有很多工业厂房到达设计使用年限,想继续使用,但又担心安全隐患,该怎么办呢?
工业厂房安全鉴定的条件
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可设置。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厂房安全可靠性鉴定有哪些要求
1、当结构有下列问题,并且只是局部的,不影响整体的建筑、构筑物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鉴定:
(1)对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有特殊要求;
(2)当结构有耐久性损害影响其耐久性时;
(3)当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4)当结构发生明显振动时;
(5)需要长期监测结构;
(6)建筑物出现一般腐蚀或其他问题。
2、在下列情况下,最好进行厂房可靠性鉴定:
(1)在使用维修中需进行常规检验鉴定;
(2)全面、大规模维护的必要性;
(3)当其他要求掌握结构的可靠性。
3、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当达到设计年限后,拟继续使用;
(2)环境变化的用途或使用情况;
(3)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大;
(4)发生灾害或事故时;
(5)质量有较严重的缺陷或发生严重腐蚀、损坏、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