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广东方十检测鉴定】
建筑结构施工质量检测的内容,不仅是由于建筑结构体系的不同,而且也是由于结构施工质量缺陷特征的不同,造成待检测内容与工程有较大差异,因此,应根据房屋结构检测目的及委托单位和委托方要求确定检测内容。
1、常规检测
办公大楼、宾馆等公共建筑在10年左右需装修一次,其结构应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的规定。在建筑物现有结构检测中,不能仅仅是检验构件的外观质量和损伤程度。对现有建筑结构的试验重点、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根据现行建筑结构设计质量、施工质量、负荷变化等进行确定。此外,在对现有建筑结构特殊的测试目标,也有明确的测试目的,确定测试范围、项目和方法。
2、专项检测
建筑结构主体的变动、使用荷载的增加、建筑结构在使用中出现明显的裂缝和损坏、灾害或周围环境的变化等,主要是由于建筑使用功能的改造等而引起的建筑结构变更。建筑物专项检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应根据检测目的,确定检测范围、检测项目及相应的方法。
3、可靠性检测
既有建筑结构的可靠性评价是对结构正常使用、安全、耐久性的更全面的评价。为此,在对建筑结构进行可靠性评估时,应根据相关规范确定测试的重点部分、直接影响结构承载能力和性能的主要组件和主要测试项目。它的取样数量应不同于新建工程质量检查,也就是说,重要部位、主要成分需要多采样,其余成分可以随机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