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广东方十检测鉴定】
目前房屋建筑都是按照一定年限内建筑材料本身的性能和可能产生的荷载来设计的,一般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时间。理论上房屋达到使用年限,都是经过长时间受到自然条件下无形地侵蚀和损耗,其各个结构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和老化现象,这些情况地发生也影响到房屋的安全。
事实上,我们周围看到的大多数房子都是砖木结构或土胚平房,这些房子到现在使用时间也有30年左右的时间了,房屋的主体结构也出现了裂缝,导致局部危险构件地形成。但这并不代表此时房子一定就是危房,要想被确定为危房还要取决于房屋受损的严重程度。一般鉴定为危房的建筑大部分是上世纪改革开放前的平房,还有一些老厂房。
当然,并不是说房屋被鉴定为危房之后就立即进行拆除,不能再作为居住房屋使用。其实按照危房鉴定标准,可以将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分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用和整体拆除四种情况。像在城郊建造的个人房屋,或是没有经过规划设计等手续建成的房屋,鉴定成危房后一般都是要拆除。
所以,当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如果想要继续使用,可通过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对现状房屋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以确定这些超过使用年限的房屋结构安全系数和承载水平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对不满足安全使用的结构采取加固处理的方式,使其能够达到继续使用的条件。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做房屋安全鉴定,同时还要注意对房屋进行“自查”,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