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量既有建筑是在不同时期建成的,其抗震结构水平和抗震承载力是不同的。既有钢筋混凝土建筑抗震鉴定应基于结构体系的合理性、结构构件材料的实际强度、结构构件的纵向钢筋和横向箍筋的配置以及构件连接的可靠性,填充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结构及构件抗震承载力的综合分析。
A类混凝土房屋建筑为目前数量最多、应用最广的建筑,其后续使用年限为30年。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的规定,对A类建筑应分为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的第一级鉴定和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的第二级鉴定,当符合第一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当不符合第一级鉴定的要求时,应由第二级鉴定做出判断。
而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对于A类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鉴定时,要求房屋的总层数不超过10层。A类钢筋混凝土结构(10层以下)房屋抗震鉴定推荐采用平面结构的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方法,也即楼层屈服强度系数法,其计算公式是一个半理论、半经验的方法,而且与大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震害比较吻合,但对超过10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尚缺乏足够的震害对比。对超过10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宜采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3.0.5条的规定进行构件抗震承载力验算,并可考虑构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