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抗震加固各类建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甲类地震建筑物的设计应提高设防强度(包括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
2、对于乙类抗震建筑,应根据该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计算地震作用,设防烈度为6~8°时应采取抗震措施,设防烈度为9°时应适当增加抗震措施。对于较小的乙类建筑,抗震性能较好,可采用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应根据该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B类建筑的基础不能通过抗震措施得到改善。
3、丙级地震建筑物根据这一地区的设防烈度,采取丙级地震建筑物、地震作用和地震措施。
4、丁类地震建筑物,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不能减少;7~9度地震措施按区域设防烈度降低一次,在6度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