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工程周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检测是为了了解建筑物的结构现状,使房屋安全鉴定有据可依而做的检查和测定工作,是鉴定的辅助手段。
由于周边施工,挖隧道、河道、管道,建地铁、地下停车库,挖基坑,大型机械碾压房屋周边路面等,都会影响周边房屋结构安全,需对相邻工程周边房屋进行监测。包括:房产、土建、隧道、基坑、地铁、桥梁、河涌、水利、管道、爆破等工程施工周边的房屋鉴定。
常见需要做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情况:
1、因毗邻或邻近新建、扩建、加层改造的房屋,因邻房基础、桩基工程施工等而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到安全的房屋。
2、深基坑工程施工,距离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3、基坑开挖和基础工程施工、抽取地下水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房屋。
4、距离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工边缘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5、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
6、相邻工地所在地段地质构造存在缺陷如流砂层或溶洞等可能危及同地段的房屋。
相邻工程周边房屋监测包括房屋沉降监测、房屋倾斜监测和房屋裂缝监测,采用不同的方法,不同的仪器设备,保证周边房屋的安全。
监测频率:
1)房屋沉降监测点布置且初始值设置之后,监测频率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
2)围护施工开始至开挖前沉降监测频率1次/周;
基坑开挖至底板浇筑完成期间沉降监测频率1次/天;
底板浇筑完成至结构施工结束沉降监测频率为1次/周;
3)达到监测报警值时,沉降监测频率不低于2次/天,出现特殊紧急情况,根据工程需要适当加密监测频率;
4)房屋倾斜检测,在一般情况下测量频率采用1次/月,当沉降监测频率加密到1次/天以上时,采用1次/周;
5)房屋裂缝观测,原则上与沉降监测同步,但考虑滞后效应,观测频率适当降低,一般为1次/周。
6)具体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的施工工况作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