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近期看到一个案例,就是有一个业主房屋需要装修,找到一家装饰装修公司,按照承包制给他们施工,然而在装修过程中,一个工人因为个人疏忽而受伤,因此装修工人就要找业主进行赔偿,对此业主实在不解。
说到这样的事情,在房屋装修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事情,那么我们要怎么去处理呢?下面加固之家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大家或许能找到答案。
今年5月份,林先生与李某订立了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李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负责林先生的房屋装修工作,装修完毕后,林先生支付劳动报酬。
合同签订后,李某雇了蔡某在内的三个人完成。在装修过程中,蔡某从梯子上不慎摔伤。蔡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李某以蔡某是为林先生装修为由,拒绝了赔偿,并要求林先生承担责任。林先生前往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该事件进行详细咨询,并问道:“不是我找的人,我也需要赔偿吗?”
【律师诊断】
蔡某没有权利向房主林先生主蔡赔偿
广州**律师事务所林律师、杨媚实习律师认为,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首先,林先生将待装修房屋的装修工作交给李某后,由李某独立在房屋内完成工作任务,交付去工作成果,林先生接受工作成果后,向李某支付报酬。林先生和李某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符合承揽合同法律关系的特点,应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其次,李某包工后雇请蔡某等人前来做工,蔡某等人按李某的指示提供劳务,并从李某处领取报酬,二者之间构成劳务关系。
广州**律师事务所林律师、杨媚实习律师表示,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林先生与蔡某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因此蔡某没有权利向房主林先生主蔡赔偿。
据介绍,本案中,蔡某受李某所雇佣,双方已构成劳务关系。蔡某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凳上摔下而受伤,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向李某主蔡相应的赔偿。
【律师提示】
自家房屋装修签订书面合同
广州**律师事务所林律师通过该案件,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自家房屋装修时一定不要贪图便宜,尽量选择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装修企业,装修前就装修内容书面签订一份房屋装修合同,防止出现装修质量、人员伤亡等难以追责的情况。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房主不必要的烦恼与纠纷,以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看清楚了吧,一定要重视律师的忠告,装修一定要找有施工资质的装修企业,同时也一定要根据装修内容签订一个详细的装修合同。这样才能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不会被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