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加固企业经理需要有十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
(2)房屋加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十年以上从事土木工程技术管理经历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负责过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两项以上。
(3)企业具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建筑结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
(4)房屋加固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5)房屋加固企业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
(6)房屋加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7)房屋加固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技术,设备和检测工具,且具有电锤,拉力计,钢筋位置检测仪,电焊机,液压钳等机具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