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加固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设计变更文件;
(2) 原材料、产品出厂检查合格证和涉及安全的原材料、产品的进场见证取样复检报告;
(3) 结构加固各工序应检项目的进场检查记录或检验报告;
(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表进行记录;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表进行记录;
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表进行记录;
4) 加固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6)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