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鉴定地基、桩基的安全性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一般情况下,宜根据地基、桩基沉降观测资料或其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的检查结果进行鉴定评级。
2 当现场条件适宜于按地基桩基承载力进行鉴定评级时,可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档案和有关检测资料的完整程度,适当补充近位勘察点,进一步查明土层分布情况,并采用原位测试和取原状土作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进行地基检验,根据以上资料并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对地基、桩基的承载力进行综合评价。
若现场条件许可,尚可通过在基础(或承台)下进行载荷试验以确定地基(或桩基)承载力。
3 当发现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对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能力进行验算。
4 对建造在斜坡上或毗邻深基坑的建筑物,应验算地基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