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主要是:地震、水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地下溶洞或土洞引起的地面塌裂沉陷等。
2、人为因素造成的,主要有:工程设计错误,施工质量低劣,建筑用地规划方面的错误,勘察工作失误,火灾破损,大量抽汲地下水而地面塌陷、开裂而引起建筑物倾斜或下沉,旧建筑缺乏维修、对其隐患未及时处理而导致破损事故,相邻场地施工开挖对已有建筑物的不利影响和破坏,支护设施倒塌引起周边建筑物下沉、开裂或倾斜,日常使用时损坏,及其他方面的损坏。
以上原因都可能致使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功能被破坏而形成危房,使建筑物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甚至倒塌毁,危及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