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检测年限规定如下
1、在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时,应对幕墙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此后每五年应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应包括:
(1)幕墙整体有无变形、错位、松动,如有,则应对部位对应的隐蔽结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幕墙的主要承力构件、连接构件和连接螺栓等是否损坏、连接是否可靠、有无锈蚀等;
(2)玻璃面板有无松动和损坏;
(3)密封胶有无脱落、开裂、起泡,密封胶条有无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
(4)开启部分是否启闭灵活,五金附件是否有无功能障碍或损坏,安装螺栓或螺钉是否松动和失效;
(5)幕墙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2、应对第一款检查项目中不符合要求者进行维修或更换;
3、施加预拉力的拉杆或拉索结构的幕墙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时,必须对该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此后每三年应检查一次;
4、幕墙工程使用十年后应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结构硅酮密封胶进行粘结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三年宜检查一次。